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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太仓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银河湾花园二期住宅用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太仓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银河湾花园二期住宅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太仓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点:太仓市浏河镇新闸村17组、19组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1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美芬
联系电话:1358489734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