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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苏州颐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精密设备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颐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精密设备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苏州颐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 239 号
公示时间:2021年03月23日至2021年04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薛爱华
联系电话:1886230149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