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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发动机关键配套条件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发动机关键配套条件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枫桥乡建林路379号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杨宇
联系电话:1350620838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