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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苏州耐特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改性塑料颗粒18000吨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耐特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改性塑料颗粒18000吨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耐特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点:常熟市常福街道阳光大道55号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传申
联系电话:1337211698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